泛美安全官员协会资格委员会会议
13.02.2025
2025年2月13日,萨马拉州律师协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例行会议。
会议议程包括四项纪律处分程序,其中一项是应俄罗斯联邦司法部萨马拉州办事处的要求启动的,另外三项是应客户投诉而启动的。
会议还讨论了准许申请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问题。
所有程序均进行了案情审查。
其中一项程序因律师行为并无违规行为而终止;其余程序均认定律师存在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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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司法部萨马拉州办事处提交了一份意见书,其中援引了G.从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萨马拉州列宁跨区侦查局以及G.本人处收到的申诉,指出律师B在2024年10月6日和2024年10月21日签订的协议中向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时,违反了有关律师执业和律师职业道德的法律规定,以及《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如下:
- 根据律师B签订的协议第5条的内容可知,“如果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委托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完成,则本协议可以终止,终止应由双方签署终止协议予以正式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本协议第3条支付给律师的款项将不予退还。”
根据协议第6条,“委托人有权随时通过签署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委托,且根据本协议第3条支付给律师的款项不予退还。”
申请人指出,法律援助协议中包含限制委托人偿还款项能力的条款,无论律师实际是否提供了法律援助,均违反了《俄罗斯联邦律师和律师法》第25条以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977条和第978条的规定。
此外,在2024年10月6日和2024年10月21日的法律援助协议中,律师B加入了一项条款,要求委托人熟悉2015年12月14日PASO理事会第15-12-13/SP号决议“关于制定法律援助最低收费标准”。然而,在签订这些协议时,上述PASO理事会决议已失效。
此外,提交的材料表明,律师B提供的法律建议不合格,未能全面审查委托人提交的文件,并且法律文件的起草质量低劣。具体而言,在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第144-145条提出的申请中,收件人之一被列为弗拉基米尔·普京,包括其担任俄罗斯联邦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的身份。此外,本申请的收件人列为俄罗斯联邦第一副总检察长兼俄罗斯联邦检察院侦查委员会主任,这与俄罗斯联邦总统2010年9月27日第1182号令《俄罗斯联邦侦查委员会问题》相悖,律师应当知晓此事。
此外,律师B的网站包含对其个人的评价性描述、粗俗语言以及可能误导潜在客户或使其抱有不切实际希望的含糊不清之处。
律师提交了解释和法律程序文件,但这些解释和程序文件并未反驳俄罗斯联邦司法部萨马拉州办事处提交的材料中所提出的论点。
委员会认定律师B的行为违反了有关律师执业和法律职业的法律法规,具体而言,违反了《俄罗斯联邦律师执业和法律职业法》第25条、《律师执业法》第7条第1款第4项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5条第6款、第8条第2款以及《律师网络行为准则》第1.3条。委员会还认定,该律师选择非法手段维护其委托人的利益,从而向委托人提供了不合格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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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女士的投诉指出,调查人员聘请的律师K在刑事诉讼中代表投诉人,但律师K未能提供任何法律援助。投诉人称,律师K完全为调查人员的利益服务,没有向其委托人提供法律建议,没有解释作伪证的后果,也没有与其立场协调。根据收到的关于M女士的陈述和投诉的回复,她自愿放弃了根据《俄罗斯刑事诉讼法》第51条指定的替代辩护律师,并选择了K律师作为她的代理律师。然而,投诉人及其亲属均未与K律师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K律师未就所提交的投诉的实质内容提供任何解释或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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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女士的投诉指出,调查人员聘请的律师K先生并未提供任何法律援助。申请人称,律师K先生完全为调查人员的利益服务,未向其当事人提供咨询,未解释作伪证的后果,也未与其协调立场。针对M女士的陈述和投诉,收到的回复表明,她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自愿放弃了指定其他辩护律师的权利,选择律师K先生是出于她自己的意愿。然而,申请人及其亲属均未与律师K先生签订任何法律援助协议。
律师K先生未就投诉的实质内容作出任何解释或提起任何法律诉讼。
委员会认定,律师K先生的行为在形式和内容上均违反了有关律师执业和法律职业的法律,以及第八届全俄律师大会通过的《刑事诉讼辩护标准》。委员会认定,律师K介入此案并无法律依据,签发律师K参与此案的搜查令缺乏法律依据且违反法律规定,此等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职业操守,侵犯了委托人的权利,助长了委托人对律师的不信任,并损害了法律职业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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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民I的投诉,律师Yu于2024年11月29日经调查员指派加入针对I的刑事案件。在一次会面中,委托人告知其已聘请辩护律师。辩护律师I于当日加入刑事诉讼程序。未对律师Yu进行任何调查或程序性操作。 2024年12月4日,申请人得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律师Y签署了嫌疑人的审讯报告、犯罪嫌疑通知书副本送达报告、命令以及不离开现场并遵守规定的书面承诺书。所有程序性文件均有律师Y的签名,表明其委托人I拒绝签字。
律师Y对此作出解释,指出申请人陈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他表示,申请人曾多次告知他和调查人员,将与律师协商后聘请律师。然而,申请人拒绝提供律师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程序性行动是在申请人和律师Y的参与下进行的。经审查嫌疑人的审讯报告、犯罪嫌疑通知书副本送达报告、命令以及不离开现场并遵守规定的书面承诺书,并已记录在案。
委员会认定,律师尤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法》和《法律职业法》、第八届全俄律师大会通过的《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准则》以及《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第50条。该条规定,如果获悉被指定律师与被告达成协议,则禁止其在24小时内介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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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一致投票通过,准许27名申请人参加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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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已列入萨马拉州律师协会理事会会议议程,该会议将于2025年2月27日举行。
PASO新闻中心